我也想來說說我的看法。
在說看法以前,先從我之前和泰瑞討論過的一個話題開始好了。
泰瑞說,要接送阿妹到20歲,我笑了,我跟他說:「那如果她以後考上的學校是外縣市的呢?你很難接送吧?!」
泰瑞:「那就叫她重考啊!以離家近,搭車往返的學校為主。」
我:「別開玩笑了!」
泰瑞思考了一下,說:「如果真的是這樣,那就叫她住學校的宿舍吧!學校的宿舍管理嚴格,晚上又有門禁時間,住在學校的宿舍相對是比較安全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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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高中時也住過宿舍,我們宿舍晚上7:00一定要集合晚自習,不能參加晚自習的要提出證明請假,三次無故不到的,就強制退宿。
而晚自習結束時間是晚上9:30,然後11:00一定強制熄燈。
會如此嚴格,是因為學校宿舍的申請表單上寫的清清楚楚:「安全,並加強課業。」
宿舍成立、以及相關規定的目的,是為了讓住比較遠、交通不便的莘莘學子有一個「安全」的地方住。
為什麼?強調安全?
因為能夠交通往返的學子,晚上就回家睡了。而晚上睡覺時間,往往就是許多偏差行為、危險會產生的時間。當然,既然是回家,那麼安全的問題就是由家長負責,這是有關家庭教育與文化規範。
但孩子在外面居住,尤其住在學校,學校就擔負著學生安全的責任。
晚上12:00前安全的回到宿舍,難道是很誇張離譜的規定?
請不要跟說我這是什麼性別平等、保護學生安全...等理由。
一位超過晚上12:00還想翻牆出宿舍而跌斷腿的,是學校門禁的錯?
女生有門禁,男生沒有,我倒覺得是性別平等,因為男女本不同,倘若沒有因為差異而做出齊頭式平等,我認為那才是假平等!
我絕對相信不是每位晚上12:00回不了宿舍的同學,都是因為去玩樂、或是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才晚歸。但,那些人究竟佔了多少比例?
而因為少部分比例的同學需求,而遺忘規定的「初衷」,用一種激進的手段,以人身安全作為要脅,進而達到目的。看在我眼裡,真的很遺憾!
而且,在你決定住宿舍時,不是就應該知道規定了嗎?
因為要做報告、拍片要超過晚上12:00回不了宿舍的,我相信不是從大一到大四每一天都如此,如果能用「提前申請」的方式,將在那區間的時間申請晚歸,是不是也是一種方式?
而如果你必須常常晚歸,其實大可不要住在學校宿舍,學校附近仍有租給學生住的地方,在那裡就沒有門禁的問題。
學校宿舍就是有門禁,因為安全;學校外面租屋就沒有門禁,因為方便。這兩者之間本來初衷就有其不同,本來就應該依照自身需求而去選擇。
現在,變成凡事都要完全按照你的希望去做,要給我住在學校(便宜),而且你也不能規定我東、規定我西。還有,你要訂定的規定還要我來決定與提出。這是球員兼裁判的觀念嗎?
獨立思考的能力真的很重要!看看這群為了自身利益的學生所做的行為,我真的為台灣的未來很擔憂啊!